为深入推动健康扶贫,精准助力脱贫攻坚,6月21日,弥勒市卫计局、计生协会、扶贫办、人社局联合组织26家医疗卫生机构对《红河州健康扶贫服务证》进行集中审核盖章。
“服务证”是州卫计委、州扶贫办、州人社局专门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人员制作的健康扶贫专用证件。持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的建档立卡户(患者),可持携带居居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卫生计生局办理“服务证”,此证一人一证,仅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的患病人员使用。持有“服务证”建档立卡的患病人员到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转院规范住院的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合规医疗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年度累计赔付封顶线提高50%。
此次集中审核的对象是在2017年5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筛查中确认的患病人群。乡镇卫生院领取并负责核实、填写“服务证”上所需基本信息,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按照健康扶贫信息系统显示的病种及诊疗信息,对已诊断治疗过的统一上报首次诊疗的医院填写相关病种并盖章,对没有诊断的至少由乡镇卫生院诊断后,填写相关病种并盖章,交由市卫计局、扶贫办和人社局联合核准、确认、盖章之后,由乡镇卫生院将健康服务证发放给管理对象。
通过集中审核、确认、盖章,全市共有2083名农村建档立卡患病群众获得《红河州健康扶贫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