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丽江 - 协会概况

一、协会简介

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是市委领导的群团组织,为正处级,列入市级群团机构序列,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
目前,全市共有5个县(区)计生协会,65个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468个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计生协会员12.17万人。

二、主要职责

协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政策与动态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相关工作,指导市以下各级计生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育、生产、生活、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五)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六)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七)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

(八)加强与各相关地区相关组织的联系,在交流研讨的基础上,加强合作,扩大对外宣传。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设置

协会会长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兼任。协会下设办公室和家庭服务部,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会长1名,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88-5333077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