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计生协关于征集人口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人口计生领域的具体实践,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转变,拓宽了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路子。2009年启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以下简称“村(居)示范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有效载体,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市村(居)示范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以完善村规民约为切入点,强化了基层计生协组织和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村(居)两委、计生专干、计生协“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示范村(居)活动的持续健康开展。
根据《云南省计生协关于征集人口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云计生协办〔2012〕4号)精神,对各级计生协在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进行总结,以达到宣传典型,弘扬先进,推动村(居)示范活动深入开展,省计生协拟在全省基层计生协征集开展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开展村(居)示范活动以来,基层计生协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典型案例。内容应体现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个方面,突出地方特色和案例特点。
二、征集要求
(一)采用故事性写作手法,通过具体生动的人物和事件反映主题,富于吸引力、感染力,体现典型性和创新性。(为避免将案例写成经验总结或工作汇报,特提供参考示例,见附件。)
(二)案例要真实可信,严禁虚构、杜撰和夸张。字数在1500字以内。每个案例后附加一个简要点评。
(三)每个县(区)推荐上报案例1个。
(四)典型案例推荐表2012年4月5日前统一报送电子版。邮箱:pesjsxb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推荐县(区)和案例名称。不接受纸质案例。
附件 : 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推荐表(示例)
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
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推荐表(示例)
推荐省份 |
福建省 |
案例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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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 |
计生协会来维权 征地补偿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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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时间 |
2008年 |
案例主体 |
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民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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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非常感谢县计生协会法律援助站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享受到了二女户及独生子女户应有的奖励”。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民主村的二女及独生子女户村民如是说。 民主村因集体土地被征用而获得补偿款,民主村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将征地补偿费按每人15000元发放给村民。但在发放时没有考虑到二女户及独生子女户(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且已绝育的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与优惠。多名计生户找村委会要求多发放一人份额的补偿款,村委会则以补偿款发放的决定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为由,不予发放。 正当他们一筹莫展时,杉城镇计生协得知此事,立即向县计生协汇报。县计生协法律援助站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积极给与援助。通过调查了解,确有其事。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且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通过杉城镇计生协与镇党委、政府联络,召集民主村二女户及独生子女户与民主村村委会进行调解。依据计生优惠、奖励政策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讨论,促进相互谅解、支持,形成共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民主村征地补偿款发放,给予二女户及独生子女户每户多分5000元补偿款。2008年1月民主村村委会依照协议给计生户补发征地补偿款,计生二女户及独生子女户每户多领到5000元,受益户数140多户。 至此,民主村征地补偿款纠纷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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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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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两级计生协积极主动协助镇党委、政府处理民事纠纷,帮助村民维权,让村民得实惠。该县、镇两级计生协的做法扩大了基层计生协的社会影响,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该案例具有典型意义。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