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是市委领导的群团组织,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地方组织。近年来,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空前重视党的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相继召开高规格的群团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推进群团组织改革,是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协会改革工作,立足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大局,结合生育政策调整、卫生计生机构及职能整合,统揽全局、协调推进,市委“深改办”、组织、编制、人事、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精心指导、积极配合,市计生协会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高度重视,改革完善组织机构。2018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云政办发〔2018〕91号),对全省计生协会改革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州(市)级计生协会在2019年内出台改革方案,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县(区)级计生协会在2020年内出台改革方案,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丽江市高度重视计生协会改革工作,市政府郑艺市长第一时间批示“要抓紧落实计生协会改革工作”。2019年2月13日,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丽江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丽改发〔2019〕1号),将原设置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市计划生育协会单独设置,列入市级群团机构序列,2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丽政办发〔2019〕13号),3月20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丽办字〔2019〕68号)。“三定”规定市计生协会是市委领导的正处级群团组织,会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设办公室和家庭服务部2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6名,其中,正处级常务副会长1名,副处级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2020年9月,市委任命了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目前,市计生协会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
转变职能,明确“六项重点任务”。市计生协会是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最大的群团组织,在全市有13.16万名会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40年来,作为“三支队伍”(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组织)中的重要力量,市计生协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急、协会所能”的职能定位,坚持“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出了将计划生育纳入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会员和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引导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有计划、负责地按政策生育,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卫生计生机构及职能整合,计生协会将有序承接卫生健康部门转移出去的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职能。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及《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时期计生协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有六项: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同时,结合健康丽江建设、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深化生育关怀等中心工作,市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深化改革,推动工作转型发展。《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及《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后,各县(区)相继出台计生协会改革方案及“三定”规定。截止2020年12月29日,全市一区四县计生协会“三定”规定已全部出台,县(区)计生协会改革方案全部以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将计生协会设置为独立的正科级群团组织,配备了相应的领导班子。全市一区四县均配备了正科级常务副会长。永胜县计生协、宁蒗县计生协会在改革完善县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率先完成了乡(镇、街道)计生协会机构设置及挂牌(揭牌)等相关工作。各县(区)计生协会人员编制由过去的1—2名增加到现在的3—6名,工作队伍得到了明显加强。近期召开的市、县(区)两级计生协会改革推进会议提出,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立足强“三性”、去“四化”,落实落地“六项重点任务”,推动计生协会工作转型发展。一是要深化宣传教育。结合“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6”世界避孕日、“10.28”世界男性健康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庆活动,拓展“互联网+计生协会”宣传途径,扩大计生协会影响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二是要规范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队伍,深入乡(镇)、村(居)、社区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义诊咨询服务活动。强化农村社区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有利于生殖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以农村社区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为基础,融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的生殖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坚持“青春健康教育”在学校、家庭和社区整体推进发展战略,全面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整合卫生健康、教育、共青团等多部门力量,建立健全“青春健康教育”社会倡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强化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周期,创新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中老年期)知识教育,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得出、生得好”的问题,引导育龄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家庭观,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发挥计生协会在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与群众需求之间的衔接作用,利用计生协会网络优势,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指导服务,参与预防出生缺陷、服务大龄孕妇生育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大龄孕妇优生技术咨询服务。四是要精准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以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突出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做实做强生育关怀服务品牌,注重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建设和资金筹集,加强与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组委会等慈善机构的合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的公益活动。五是要公正维护计生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积极反映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意见,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计生法律援助,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的计生法律援助体系。加强群众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升群众依法维权和计生协会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六是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广“党支部+协会”等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维护流动人口的基本卫生健康权益。做好留守妇女儿童、留守空巢老人服务,为他们生产、生活、就学、成长、心理疏导等提供帮助。加强多部门及医疗机构协作,把医养结合作为帮扶留守空巢老人的重要载体,促进留守群体关爱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