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 帮扶项目在新平启动
2015-04-13 10:50: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3月19日,新平县计生协会“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启动仪式在桂山街道办事处大会议室举行,全县12个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所、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服务中心及部分救助贫困母亲代表共1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幸福工程是我国人口计生工作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催生出的一个公益性品牌项目。幸福工程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优先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通过关爱、救助生育后的贫困妇女,帮助她们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改善其生产、生活状况,防止她们的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幸福工程让很多计划生育家庭真切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真情,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为完善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和制度体系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是国家计生惠民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启动会上,新平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仕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对项目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所要高度重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帮扶项目工作,人口计生所所长要亲自挂率负总责,把项目工作列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实施和管理,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保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好事办好办实;二是要抓好项目培训和督导,做精做强项目。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所要根据项目的不同需求,协调乡镇(街道)有关涉农部门为项目户开办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适时组织项目具体管理人员会同乡镇涉农部门技术人员,上门服务、深入田间地头指导,随时了解和掌握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信息、技术、销售等环节中及时为项目户提供服务;三是要加强评估指导。在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工作上,要在省、市、县计划生育协会的指导下,科学实施,有序开展,同时建立档案,做好资料收集,分析汇总,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并加以随访、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要加强对“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确保“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工作实施过程的科学规范和顺利推进。

会上,新平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仕兰同志还与各乡镇相关项目责任人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同时对救助贫困母亲代表发放了救助款。

      此次“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救助周期为3年,投入扶持资金共70万元,救助涉及10个村(社区)70个贫困母亲家庭,每位贫困母亲家庭救助1万元,用于发展种、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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