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不仅使育龄群众成为生育主体,更要成为生育主人,依法自己掌握自己的生育权利,维护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益。新平县积极发挥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健全、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将计生协会作为实施基层群众自治的主力军,形成了以县乡两级计生协为统领,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计生“三位一体”为基础的群众自治工作网络。全县123个村分批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目前,全县有国家级计生基层自治示范村(居) 3个,省级计生基层自治示范村(居) 4个,市级计生基层自治示范村(居)116个。

通过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调动了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村级人口计生工作基础得到了巩固提升。育龄群众诚信计生协议签订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主要成效和体会:
一、探索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路径。目前农村许多工作存在“最后一公里”落实难问题,关键是群众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通过开展“诚信计生”等工作,通过赋权于民,逐步弱化“行政性”,强化群众性,最大限度地激发了群众参与的内在动力,也把干群进一步拉近,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项举措。

二、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依托计生协会,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成立计生诚信小组,协会小组等,激发了育龄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热情。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管、大家订的制度大家执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的发育。
三、提升了乡村社会管理水平。人口计生工作是乡村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涉及广大育龄群众切身利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以育龄群众期盼为念,以育龄群众利益为重,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是乡村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