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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保险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4-03-11 10:18: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易会安

(2014年3月4日)

 

尊敬的云生主任,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计生协七届四次全国理事会精神,通报全省基层组织建设、计生保险和项目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加强项目培训,安排部署2014年度协会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在此,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讲三点: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七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

中国计生协七届四次理事会于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择的时机好、形式新、内容实,是中国计生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次明确方向、深化认识、锐意改革、谋求发展的重要会议。到会领导的讲话高屋建瓴,求真务实,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为做好协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关会议的基本情况和领导讲话已印发,这里我着重把三个领导的讲话给大家再强调:

王刚会长指出:做好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道路,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要加快深化协会各方面改革,不断推进协会组织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切实增强协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积极谋育龄群众之利,着力解育龄群众之忧,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努力在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公共服务上发挥主力军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狠抓作风建设,察实情、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用群众熟悉的语言来宣传群众、用群众喜爱的形式来发动群众,不断提高根据育龄群众需求开展活动的能力,真正把功夫下在办实事上,把力量集中到解决实际问题上。

李斌主任强调: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中,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中国计生协的业务工作,体现了中央对中国计生协地位和作用的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把计生协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将计生协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各级计生协在“入序”、“参公”、“三定”,及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计生协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配齐配强计生协领导班子,把有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计生协组织中去;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把一些直接面向群众,服务性强,政府部门不该管的事情,通过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放手交给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去做。

在2014年2月27日刚刚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斌主任对计生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发挥计生协等社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生育关怀行动。       

王培安副主任提出: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要求,适应形势需要,认真梳理影响改革发展的思想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确立改革发展目标,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增强计生协事业发展的活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大力支持计生协创新发展。要主动帮助计生协搞好组织建设,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协调,主动参与,帮助计生协破解这些关系计生协事业长远发展的难题;要支持计生协改革创新,帮助解决制约计生协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计生协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要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发展中,着力研究把一些群众性、服务性强的工作及非政府组织交流等交给计生协组织承担,为计生协事业的创新发展搭建更加宽阔的平台。

二、2013年协会工作进展顺利

2013年,在中国计生协的关心指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计生协的共同努力下,省计生协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工作定位和“一三四”的工作思路,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结合本次会议主题,我主要介绍一下组织建设、计生保险和项目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突破

一是有序推进“参公”、“入序”、“三定”工作。省计生协充分利用文件、调研、信件、电话等形式敦促各地重视并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工作,各地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动了各级计生协“入序”、“参公”、“三定”工作。截止2013年12月,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昭通、曲靖、大理、丽江5个州(市)列入了群众团体序列;昆明、昭通、玉溪、文山、保山、丽江、迪庆7个州(市)实现了“参公”管理;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大理6个州(市)落实了“三定”。129个县(市、区)中,有25个列入了群众团体序列,有39 个实现了“参公”管理,有18个落实“三定”。

二是逐步规范基层协会组织建设。近年来,省计生协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评估认定抽查的通知》和《关于“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我省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对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协会组织网络进行了规范,确保了乡村两级协会组织的连续和稳定。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乡级计生协断层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突破。

三是不断加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各地以创建国家、省级示范村(居)为抓手,以示范带动整体,按照“六个好”和“九条标准”,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边规范、边提高。到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村(居)240个、省级示范村(居)524个,进一步巩固了协会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有效提高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

四是积极争取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在机构改革大背景下,省计生协坚持“有为创有位、有位更有为”的工作理念,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努力解决制约我省协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向省政府做了3次专题书面汇报,高峰副省长高度重视,作出了专门批示;向省政府上报了帮助协调解决省计生协机关“入序”、列为省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和成立云南省人口福利基金会注册资金缺口等请示,得到了省政府的答复;向中国计生协作了2次专题汇报,中国计生协主要领导听取了汇报,对我省提出希望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将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向省人口计生委党组专题汇报了承接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建议和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召开了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

五是进一步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省计生协在全省公开遴选青春健康青年志愿者,通过收集汇总、集中审核、组织面试、专家评审等环节,有一名大学生入选了2013年中国计生协\中国青年网络青春健康青年培训营。并与共青团云南省委共同联合发文《授予蒋晓涵等人云南省“青春健康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决定》,加入团省委管理的省志愿者协会队伍,逐步壮大了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伍,促进了志愿者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有效开展青春健康等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计生保险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保险推动目标取得新突破。2013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达到了4721.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53%,保费再创新高,实现了全省129个县(市、区)保险全覆盖,平均赔付率达到62.35%,惠及了102.55万个家庭。

二是保险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各地充分利用计生协网络优势,做好保险宣传工作,提高计生家庭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计生专干、宣传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满足多元化需求,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是保险社会效益逐步显现。2008年以来,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从试点曲靖走向全省,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生家庭的所有成员,一张保单保全家。在坚持“四个一点”筹资模式的前提下,2013年全省各级政府出资达434.2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9.2%;有10个州市赔付率超过了55%。实践证明,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有利于完善我省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帮助解决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协助政府关怀计生家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项目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一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省计生协制定下发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计生协项目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加强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及时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是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不断扩大项目种类和资金支持。2013年共争取项目资金294.4万元,新增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关爱空巢老人、创建幸福家庭、关爱留守儿童、推套防艾创新、农转城等试点项目,认真落实惠民利民实事,兑现服务承诺,以项目带动协会工作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实施了“生育关怀·幸福家庭”项目,对不孕不育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帮扶援助,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关注协会文化建设,在昆明等地建立了10个新农村书屋,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协会向心力、内聚力和发展活力。

四是对项目进行清理清查。2013年6月开始,省计生协先后下发了三次关于清理规范计划生育基金和幸福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自1995年起至今实施的计划生育基金项目和幸福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各级计生协和项目点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清理清查,上报了相关材料。经整理汇总,基本掌握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运转情况,并针对项目资金遗留问题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省计生协已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云南省2014年度“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工作计划》、《云南省生殖健康“三送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省计生协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七看七带头”活动,对协会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下面,我就组织建设、计生保险和项目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 千方百计推进计生协组织建设

各地要集中力量,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多措并举,不断加强计生协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一是要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度。2014年,省级以下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级协会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机会,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与各有关方面主动协调,解决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制约协会发展的“瓶颈”问题。省计生协将积极做好换届工作,各地要重点推进县级计生协“三定”和乡级专职人员配备工作,建立县级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示范项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年末实现落实“三定”的州市达到80%以上,县级达到50%以上。通过考核和督导,力争年末70%以上乡镇(街道)要有专人做计生协工作。要积极推动将计生协组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信息收集制度和年度通报机制,通过专项督导、目标考核、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形成解决协会“入序”、“参公”、“三定”和“断档、断层”问题的推力和拉力。

二是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为抓手,大力弘扬计生协“一家人”、“一家亲”、“一个大局”的团队精神,增强协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吸引和动员更多热心人士参与到协会中来,特别是注重吸收科技骨干、致富能人和年轻人入会,不断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计生协队伍。同时把提高协会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加强能力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争取社会力量,探索服务家庭发展的模式和途径,做到组织建设规范化,具体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科学化,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加快完善协会组织体系。着力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集聚地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会组织网络,增强协会组织功能与活力。推动流动人口活动阵地、会员之家建设,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网络和工作覆盖面,探索研究流动人口计生协服务规范和指南。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协会机关,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做细做实保险工作

各地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多层面、多角度、多方法地为计生家庭提供保障和服务。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原则标准。开展计生保险工作,是增强计生家庭抵御意外伤害能力的一种创新举措,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造福于广大计生家庭的惠民工程。拓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已列入省计生协2014年工作要点。群众受益多少,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要坚持群众最大受益和群众自愿的原则。把维护和实现好广大计生家庭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维权、服务等方面工作,在坚持投保自愿的前提下,正确引导群众树立健康保险理念,完善群众风险保障措施,不断扩大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参保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不得强制保险或变相强制保险,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成为群众信任、党委政府放心、基层拥护的优秀品牌,兑现“相知多年,值得托付”的承诺。

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规范管理。省计生协与中国人寿云南分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这是对2010年省计生协下发的开展计生保险工作通知的补充和完善,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计生协和中国人寿云南各级公司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计生保险工作;充分发挥计生宣传员、信息员、协调员的优势和作用,整合资源,努力完成全省计生保险工作的推动目标。要建立健全“对口联系、专人负责、信息对称、协调配合”的工作模式,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细化完善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困难和问题,不越雷池,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最大程度地惠及计生家庭和群众,为他们提供最及时的帮助、最贴心的服务和最安全的保障。

(三)不断做大做强项目工作

各地要以项目工作为抓手,努力在规范项目管理和创新项目模式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协会项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提高科学化水平。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计生协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检查、验收、评估等工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等品牌服务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各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计生协服务项目的开发、管理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专项基金(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和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及安全有效,不断提高各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争取成立云南省生育关怀基金,并筹好、管好、用好基金。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规范项目运作程序,培育项目典型亮点,抓点带面、广泛宣传,提升实际效益,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和连片辐射作用,努力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育龄群众得到实惠。

二是要积极拓展创新项目,着力打造项目品牌。各地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活动,做大做强公益品牌,做实做细服务项目。要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主动承接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创新服务方法,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通过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抓住重点人群,运用互联网、多媒体等新兴传媒和技术手段,拓宽项目工作领域,丰富项目工作内容,提升项目实际效果。要主动争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完善横向联动机制,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协调与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积极争取新项目,多渠道协调落实配套资金,为做好协会项目工作努力争取支持和凝聚力量,进一步打造和拓宽计划生育项目服务平台。

三是要贯彻落实好“三送六进”活动方案。“三送六进”活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康促进工程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推进协会工作发展搭建的一个平台,各地要以“三送六进”活动为抓手,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生殖健康观念,养成生殖健康行为;以“三送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满足生殖健康需求,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以“三送六进”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殖健康促进工作持续发展,建立生殖健康教育与促进体系,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形成和生活品质的提升。要积极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调沟通,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要围绕总体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计生协工作上水平的一年。让我们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精诚团结,携手并进,奋发有为,带头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调整完善后的生育政策,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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