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至6日,昭阳区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暨项目试点培训班,昭阳区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确定为首批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单位之一,也是云南省唯一的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单位。
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单位必备3个条件:一是县(区)计生协完成“入序、参公、三定”工作;乡级计生协有专职人员,村(居)计生协网络健全,能正常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二是县(区)计生协为一级财政预算管理单位或财务独立核算;三是县(区)党委政府重视计生协工作,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形成卫生、计生、民政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近几年来,昭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协工作。一是明确了计生协会为独立的区委领导下的参公管理群团单位,配齐配强了区计生协领导班子,会长由区级副处级领导担任,解决了“参公”、“入序”、“三定”的问题。二是坚持计生协工作与计生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三是将计生协会工作经费切实安排到位,2009年由区计生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调整为区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目前,全区有区级计生协会1个,乡级计生协会20个、村级计生协会183个、流动人口计生协会5个,会员10412人,已有57个村(居)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其中,3个村(居)获国家级示范村(居),3个村(居)获省级示范村(居),42个村(居) 获区级示范村(居)。
实施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由点到面扩展,协助政府积极稳妥地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计划生育群众和家庭,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机制,深化阳光诚信计生,必将调动广大群众自愿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群团组织资源,形成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