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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生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015-03-27 12:39: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3月26日,省计生协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易会安副会长指出,党的群团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和党广泛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指明了新时期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地位、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为我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各级计生协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意见》要求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大家一致认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省计生协要团结带领全省各级计生协理事、会员和志愿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拓宽宣传服务领域,广泛开展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生殖健康“三送六进”服务等活动,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凝聚正能量。

  易会安副会长就省计生协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南。各部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把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贯彻《意见》精神落实到协会工作的改革创新和推动事业持续发展上来。二要紧密联系实际。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协会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实2015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植根于群众、网络健全、会员众多的优势,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多渠道为群众服务,在推动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要注重突出实效。要认真总结和发扬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经验和优势,同时又坚持问题导向,以《意见》为指导,着力推动解决市、县两级计生协会“参公、入序、三定”问题;召开省计生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争取成立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幸福工程基金会;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党领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特点的体制机制,推动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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