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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生协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2015-07-31 10:16: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7月30日上午,省计生协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6号)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上,省计生协项目工作部部长苏建波原文领学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易会安副会长作总结讲话。

易会安副会长指出,省委《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群团工作的重要地位、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做好我省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为计划生育协会创新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除对所有群众组织的一致要求外,还明确了计划生育协会要参与的六个方面职责任务。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全省各级计生协要及时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健康发展。

易会安副会长就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与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要牢牢把握《意见》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习借鉴贵州等外地先进经验,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着力推动计生协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特点。要突出为计划生育家庭服务这个特点,围绕《责任分工方案》对计生协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机制,切实关心关爱计生家庭。三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坚持《意见》中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中国计生协提出的“三个服务”定位。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大办好事、多办实事、快办急事、妥办难事。四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根据《意见》中要求的六项任务,制定出台省计生协贯彻落实措施。五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适时筹备召开全省会长座谈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意见》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全省计生协系统贯彻意见。六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探讨,并切实抓好当前四项重点工作:一要重新上报省计生协“三定”方案请示;二要谋划编制好2016年财政预算。三要抓好成立人口福利基金会工作。四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州市、县级“三定”“入序”“参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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