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08-22 14:47: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

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上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有关事宜的通知》(云人口发〔2011〕43号)通知要求。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继续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今年将继续开展申报示范村(居)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方案》的总体部署和今年桂林会议的精神,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推荐上报1—2个省级示范村(居),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各地开展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的情况,省级示范村(居)申报表和各地示范村(居)汇总后、经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8月26日前报州人口计生委法规科和计生协办公室。

联系人:德宏州人口计生委法规科  管国芹

        德宏州计划生育协会      赵碧宇

联系电话:2120769   2113757

邮  箱:dhzjsx-zby@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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