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云南省计生协《关于上报“生育关怀行动”有关材料的通知》(云计生协办〔201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计生协按照《通知》上的第二项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上报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每县区1—2户)的具体情况,规范填报《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登记表》,并将主要承担项目实施的家庭成员照片附后,于3月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计生协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亚琳
联系电话:2013712(传真)
邮 箱:yxsjsxh@126.com
附 件:云计生协办〔2011〕4 号文件
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云南省计生协关于上报“生育关怀行动”
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秉承“生育关怀行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云计生协字〔2008〕14号),充分发挥爱心企业的力量,提高“生育关怀行动”在我省的社会影响面,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爱心行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和最需要的人群。
省计生协拟在全省开展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得到了社会爱心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捐资,在活动期间将对全省80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施救助活动。为做好此次活动的前期策划和项目准备工作,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公益活动,把救助活动真正落实到最需要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协会的知名度。现将上报“生育关怀行动”有关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有关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将近几年来,各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制定下发的文件、活动的具体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启动仪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典型案例。即围绕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五关怀”的内容,宣传“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的工作简况、特色活动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报。
2. 所有文字、图片资料于2月28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省计生协机关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广越
联系电话:0871-7195357
电子信箱:yunnanfpa@163.com
二、组织上报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的内容和要求
1.各州市对符合救助条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脱贫愿望,有发展家庭经济的计划,有理财能力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以县级计划生育协会为单位,逐级汇总审核上报。经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审定,救助单位同意,即按照计划生育协会滚动发展项目资金的方式给予救助。
2.按规范填报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登记表,并将主要承担项目实施的家庭成员照片附后,于3月5日前报省计生协机关办公室。
联系人:李毅群
电 话:0871—7195395
传 真:0871—7195393
邮 箱: yunnanfpa@163.com
三、由于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规模大,请各州市计生协务必指定专人负责好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逾期不报的,后果自负。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