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
现将《云南省人口计生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上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有关事宜的通知》(云人口联发﹝2011﹞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每县(区)推荐上报1个省级示范村(居),(2010年已上报批准的国家及省级示范村(居)的不再上报,)并将开展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省级示范村(居)申报表,经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8月20日前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一式二份)报送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王亚琳
玉溪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 溥 静
联系电话:(0877)2013712 18908775109
(0877)2027448 18908775265
传真号码:(0877)2013712
电子邮箱:yxsjsxh@126.com
QQ号码:302713214
附件:1、云南省人口计生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上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有关事宜的通知
2、《云南省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推荐表》
玉溪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1:
关于上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
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继续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今年将继续开展申报示范村(居)工作。各地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方案》的总体部署和今年桂林会议的精神,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县至少推荐上报1—2个省级示范村(居),以州市为单位,将各地开展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的情况,省级示范村(居)申报表和各地示范村(居)汇总后、经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和省计生协办公室。
联系人:云南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唐红梅
云南省计生协办公室 李 青
联系电话:(0871)7195381 7195395
邮 箱:yunnanfpa@163.com;ynrkjswzfc@163.com。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