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计生协2016年工作总结
2016-12-10 13:29: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地方组织,是市委领导的群团组织。2016年,在省计划生育协会及市卫计委的关心指导下,市计生协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计生协“八代表”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群团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作用,在稳步推进组织建设、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开展扶贫救助、计生保险、生育关怀、加大群众性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计生协会机关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计生协会作为计划生育工作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中的重要一支,历来受到各级的重视和支持。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合并组建,新的卫计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协会工作,切实做到把计生协会工作与卫生计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协会各项建设有了新进展。

1.强化学习,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一年来,全市各级计生协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计生协会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分别在中国计生协“八代表”期间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八代会”修订通过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精神。通过学习,全市各级计生协会对“人口总量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履行好计生协会“六加一”职责任务(即省委省政府《意见》中关于计生协会的六个方面的职责任务: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另加“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有了更明确的方向,更根本的遵循,更强大的动力,进一步提升了新常态下的履职能力。

2.统筹协调,协会机关建设得到加强。市计划生育协会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地方组织,是市委领导的群众团体。2016年市卫生计生合并组建后,新的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市计划生育协会“入序、参公、三定”问题。一是在卫生计生合并组建之初,市卫计委领导就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多次与市委编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将市计划生育协会单列为一级预算单位。二是市卫计委领导抓住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有利契机,把要求单列市计划生育协会作为请求解决的事项之一向市委书面汇报。三是市卫计委领导班子年内两次召开会议研究单列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有关事宜。目前,单列市计划生育协会相关工作正按有关程序向市委及编办上报。同时,一年来,市卫计委领导班子对计生协会工作业务指导及工作经费安排给予了支持,为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3.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全市计生协会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按照省计生协会的部署要求,市计生协结合丽江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市计生协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一是制定了《2016年全市计生协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16年全市计生协工作绩效考核计分办法》,明确了年度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步骤、计分标准、纪律要求等。二是针对考核内容,在日常工作交流中及下乡调研督查中,对县(区)、乡镇进行了业务指导和沟通了解。三是在11月初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计生协按照《2016年全市计生协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开展自查工作,以迎接省计生协12月组织开展的抽查活动。在计生协系统开展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是省计生协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开展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省计生协会的部署要求和市卫计委的关心指导下,加强协会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二)围绕中心,计生协会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年来,全市各级计生协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认真履行职责任务,各项工作有了新成效。

1.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强化全市村(居)规范化“会员之家”建设。以往年,省对市、市对县(区)目标管理考核涉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考核内容是:市、县两级计生协会“参公、入序、三定”完成情况。今年的考核内容调整为:夯实计生协基层组织,80%以上村(居)建有规范的“会员之家”。省对市、市对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考核分值均占4分。考核指标解释为:1.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及时修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2.80%以上村(居)建有规范的‘会员之家’。规范‘会员之家’标准: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服务项目、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会员之家”;3.开展经常性宣传服务活动,有宣传资料及记录。针对考核内容的变化,市计生协会对一区四县计生协会作出了相应的工作部署要求和业务指导。年内两次到一区四县部分乡(镇)、村(居)调研督查指导计生协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情况,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认真调研督查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各级计生协规范化“会员之家”建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提出了需要整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现场指导村(居)规范的“会员之家”建设工作,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会员之家”标识标牌、协会各项活动制度等作了具体指导和统一要求。同时,今年,永胜县顺州镇申报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乡镇项目,省财政下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0元,乡镇配套资金5000元,总计5.20万元,按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四个一”、“五有”、“六上墙”的标准进行建设。“四个一”是指:一套班子(组织机构设置),一套制度(理事会议制度、活动制度、学习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章程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小组长职责),一块阵地(会员之家活动阵地),一支协会文艺队(由会员、群众积极分子组成的文艺队)。“五有”是指:按照“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协会“会员之家”。“六上墙”是指:章程上墙,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上墙,计划生育村(居)自治章程上墙,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职责和理事会议制度上墙,组织机构一览表上墙,活动制度上墙。永胜县第四中学争取到省级财政资金3.4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0元,共计3.92万元,组织实施了“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俱乐部)”项目。

2.以服务育龄群众为目标,努力推进生育关怀、计生保险、扶贫救助等工作。一年来,全市各级计生协会按照“三服务”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关心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认真组织实施幸福工程、妇女发展、生殖健康、“少生快富”等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工作,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家庭经济,增加收入。今年“5·29”系列会员活动日期间,各级计生协纷纷走出机关,深入育龄群众及计生家庭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村入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看望慰问基层计生宣传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全市共慰问102户(人),共发放慰问金6.2万元,其中,市卫计委承担了2万元。玉龙县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困家庭6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特困户4户、贫困计划生育宣传员10人、贫困母亲2人,为每户(人)分别送去慰问金各1000元。古城区、宁蒗县、永胜县、华坪县分别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户、双女户、独生子女户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基层一线计划生育宣传员各20户(人),为每户(人)分别送去慰问金各500元。同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4月28日,市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丽江分公司联合召开了丽江市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市卫计委主任袁永理,分管副主任谭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丽江分公司总经理张喜中、副总经理罗玉美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区)卫计局(计生局)领导、市县(区)计生协会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丽江分公司市县(区)两级团险部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近6年来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了2015年工作,表彰了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全市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动目标为200万元,具体分解为:古城区、玉龙县、华坪县、宁蒗县各35万元,永胜县60万元。为顺利推进工作,我市继续采取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30元一份保单,其中:农村独生子女户,市卫计委补助5元、县(区)卫计委补助10元、人寿保险公司优惠5元、参保户自付10元;农村双女户,市卫计委补助2元、县(区)卫计委补助3元、人寿保险公司优惠5元、双女户自付20元;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户,人寿保险公司优惠5元,参保户自付25元的优惠补助办法,鼓励计划生育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以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计划生育协会影响力和认同度得到了提升。一年来,全市各级计生协会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29”会员活动日、“母亲节”、“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等集中学习及活动的机会,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及计生协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新《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及宣传活动等51场次,参加活动人数4200人,发放计生宣传资料28400份(册、折页),科普宣传资料670份,安全套3900只,为623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通过系列宣传倡导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一定层面上营造了重视计划生育事业、支持计生协会工作的良好氛围,计划生育协会的影响力和认同度得到了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计划生育协会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计划生育协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等的相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常态下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发展。《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等的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设置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领导干部及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计划生育协会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第六部分第二十六项”明确提出“加强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市计划生育协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通过市卫计委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目前正在按有关程序向市委上报单列市计生协会相关工作。各县(区)、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均未单列为一级预算单位,大部分计生协会无专职工作人员,县、乡两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任重道远。

(二)计划生育协会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市各级计生协会还不同程度存在“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在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基层计生协工作发展不平衡,需加大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力度。三是基层计生协干部的整体素质与新常态下计生协工作发展需要还有一定差距,需加大能力建设和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四是个别地方党政领导对做好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对计生协会工作研究不够、支持不够、投入不够的问题。

三、2017年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2017年,市计生协会要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争取推进单列市计划生育协会相关工作。

(二)筹备召开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班子。

(三)完善全市计生协会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四)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丽江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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