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三个服务”的工作定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意见》)明确的新任务,更好地承担好“6+1”的工作任务,即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始终坚持服务为本、创新发展、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推进健康玉溪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把玉溪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国计生协“八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计生协“五代会”精神
各级计生协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中国计生协“八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做到“六个结合”:学习贯彻“八代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相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相结合;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各地要扎实开展“学章程、唱会歌、振精神”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和持之以恒的宣传倡导,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中,为促进健康玉溪建设、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不懈抓好计生协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38号)、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云人口组〔2015〕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要争取领导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推动市县(区)计生协“参公、入序、三定”工作落实,解决好机构编制人员职数等问题;积极推动乡、村两级计生协落实专(兼)职人员;要坚持重心下移,加快在企业、流动人口集聚地建立规范化的计生协组织;要加强计生协专职干部队伍、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宣传员队伍建设。
三、加强计生协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计生协《关于加强新时期计生协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计生协〔2017〕2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为构建卫生计生大健康、大卫生、大协会、大宣传工作格局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中国计生协等11部门联发文件《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传播健康科学知识和理念,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文化;认真开展“5.29”、“7.11”等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宣传、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遵循规律、与时俱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原则,着力以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以舆论引导优化外部环境、以文化建设增进团队精神、以改革创新提升宣传活力,努力为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建设和服务工作
各级计生协要按照中国计生协总体部署,把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平台,纳入非公组织党建、工会活动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巩固和发展国家级、省级示范点项目,深入开展流动人口“三留人员”( 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怀关爱工作,切实在关注、关心、关爱“三留人员”中,出实招、真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要以“1+1”的工作模式(市、县(区))每年各自建立一个或一批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示范点,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建设,扩大流动人口服务工作覆盖面。要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三留人员”关怀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三留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
五、深入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要积极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峨山县国家级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以示范带整体,不断扩大示范点覆盖面,提高群众自治工作水平。要不断健全“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定制度,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宣传教育和关怀服务。要做好好群众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维护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加强“会员之家”阵地建设,使其真正服务于育龄群众。要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宣传和生育关怀等服务。
六、深化拓展生育关怀行动
紧紧围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落实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计划生育帮扶基金项目、生殖健康促进项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等各项工作,让计生家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主动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和服务机构,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供给侧改革,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采取综合措施,让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
七、深入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协、省妇联等8部门联发的《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的意见》(云计生协〔2017〕1号),深入持续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以“青春健康大讲堂”进校园、青春健康俱乐部、开展同伴教育等途径,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青春健康工作五年规划(2014—2019年)》,市、县(区)都要建立青春示范点,扩大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省级青春健康师资队伍作用,提高青春健康教育工作质量。
八、着力推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提质扩面
围绕计生特殊家庭的迫切困难和需求,倡导政府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养老服务、健康护理以及再生育关怀,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协助政府落实相关政策,改善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促进社会建立长效救助机制。要建立以协会工作者、会员 、志愿者、精神卫生医师、心理师、公益组织等为团队的联系帮扶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加大精准帮扶、重点关怀、人文关怀,增强计生特殊家庭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国家、省、市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工作,以项目化运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实现计生特殊家庭综合帮扶提质扩面。
九、抓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从保障民生、脱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双方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合作、通报、协作机制。要以现身说法、个案宣传、绿色通道赔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坚持群众自愿参保,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保险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开发和推广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新产品,充分保障和维护参保计生家庭的利益,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加有关人口与发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的会议和论坛。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幼儿早期教育、家长培训、妇幼保健、健康促进、艾滋病防治以及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计生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的党规党纪,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细化目标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保持计生协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协会队伍能力建设
各级计生协要按照中央、省委党的群团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计生协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从严教育管理机关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以“严”与“实”的工作作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要坚决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出现,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型、法治型群团组织。要完善各级计生协事务公开制度,提高计生协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