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11月7日—10日,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联合组织复查验收组,先后对昆明、玉溪、楚雄三个州市2010-2011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授牌的18个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进行实地复查验收。
复查验收组在听取各地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示范活动的情况汇报后,严格按照标准(国标6条和省标9条),从组织机构、章程制定和落实、宣传倡导、生育关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生育节育执行情况等方面了认真对2010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授牌的12个村(居)进行复查,对2011年申报国家级、省级授牌的6个示范村(居)进行了检查验收。
复查验收组对各地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强调指出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是人口计生工作创新思路,转变工作方法,组织和动员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种变革方式。村委会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范畴,按照“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体制和机制,为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个州市各级计生协积极配合了此次复查验收工作,并表示将进一步推动示范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