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建档立卡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病能就医,贫困家庭不因病致贫返贫,宁洱加大对贫困人口参保和大病保险投入,确保落实国家健康扶贫倾斜政策。
对未脱贫且享受低保的政府补助50元/人,民政补助70元/人;未脱贫且不享受低保的政府补助80元/人和已脱贫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政府补助50元/人,从脱贫当年算起,连续补助3年。截止目前,县财政累计为2017年、2018年参加基本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207.31万元,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同时,宁洱县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报销限额和民政救助。2017年1-12月,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再次补偿900人次,补偿金额83.57万元;为建档立卡人口43935人次支付基本医保费用981.7万元;210人次享受大病保险报销79.25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回补29271人次,回补资金4.38万元;28种特慢病门诊及住院“一站式”回补兑现2476人次,回补资金258.49万元;医疗救助549人次45.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报销达到90以上,极大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