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永善县县委常委会议在听取县计生协会会长传达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建设广西座谈会议精神、全省腾冲协会工作会议暨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和全县计生协会工作汇报后,县委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议形成了永办法【2012】35号会议纪要。
为切实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不断促进永善县人口计生事业的和谐、持续、健康发展。会议研究决定:用15个事业编制为全县15个乡镇解决计生协会专职人员,并把各乡镇计生协会的工作经费及活动经费纳入每年的县财政预算,超过5万人的乡镇配备1万元,5万人以下的按6000—8000元的标准配备,保证乡镇计生协会有钱办事、有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