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昭通市永善县县委常委会议在听取县计生协会会长传达在腾冲召开的全省计生协工作会议暨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县协会工作汇报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对抓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形成了永办法【2012】35号会议纪要。为充分发挥各级协会的职能作用,会议研究决定:用15个事业编制解决乡镇计生协会专职人员,并把各乡镇计生协会的工作经费及活动经费纳入每年的县财政预算,超过5万人的乡镇配备1万元,5万人以下的按6000—8000元的标准配备,保证了乡镇计生协会有钱办事、有人干事。
(永善县计生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