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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授予第五批全省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决定
2015-01-27 10:06: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计生协〔2014〕15号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今年以来,各州市计生协认真贯彻《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第五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示范村(居)评选工作的通知》(云计生协〔2014〕11号)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省级示范村(居)的申报、评估、公示等工作。经省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决定授予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中段社区等157个村(居)为第五批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开展五年来,各级计生协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了以创国家级、省级、州(市)级村(居)示范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树立了一批先进示范村居,进一步巩固了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大大地提高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水平。

希望被授予第五批全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单位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各级计生协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总结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发挥村规民约、团体章程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立起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五批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名单                        

http://www.ynfpa.org.cn/uploadfile/2015/0127/20150127100855864.docx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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