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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 计生协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23 13:10: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州、市计生协:

经省计生协办公会研究,现将《2017年全省计生协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全省计生协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6+1”工作新任务,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工作要点》,特制定2017年全省计生协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八代会”和省计生协“五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计生协的组织和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各级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重点考评领导重视、组织建设、重点工作、投入保障、群众自治、生育关怀、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指标。

(二)公开公正。全程公开考评标准、计分办法和考评结果。

三、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工作在省计生协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组织宣传部组织实施。

四、考核对象

16个州市计生协

五、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12分)

1.本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协工作和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情况(6分)

计分方法:

本级党政班子年内至少研究讨论一次以上计生协工作,记2分,没有不计分。

本级领导班子对计生工作和计生协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计4分,没有不计分。

2.宣传贯彻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情况(6分)

计分方法: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五代会”精神,计2分,没有不计分;

及时以多形式多途径组织学习、传达宣传贯彻会议精神,计2分,没有不计分。

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措施,计2分,没有不计分。

(二)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25分)

1.夯实计生协基层组织,建设规范的“会员”之家(15分)

计分方法:

85%以上村(居)建有规范的“会员”之家;及时修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开展经常性宣传服务活动;乡镇有专(兼)职计生协工作人员(按实地考察和政府对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计分)。

2.计生协换届情况(5分)

计分方法:

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州市、县市区计生协按期换届或及时向当地党政府提交换届请示,计5分,没有不计分。

3.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情况(5分)

计分方法:

各级计生协要按照中国计生协及省计生协部署,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平台,开展了示范点创建,计5分,没有的根据情况扣分。

(三)宣传教育(20 分)

1.宣教育活动(10分)

计分方法:

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5.29会员活动日”、“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有开展计10分,没有不计分。

2.信息工作(10分)

各州市计生协完成上报省计生协的信息任务,计6分,每月为5条,完成当月任务记0.5分。多报不加分,少报一条扣0.1分。基础分全年不足6分的,信息工作年终考核不列入信息先进单位等级评选。

各州市上报的信息,省计生协采用一条计0.1分,微信公众号采用一条计0.2分,经省计生协推荐报送并被中国计生协媒体采用,计0.5分,同时采用可重复计算,最多计4分。一条计0.1分,微信公众号采用一条计0.2分,经省计生协推荐报送并被中国计生协媒体采用,计0.5分,同时采用可重复计算,最多计4分。

(四)项目工作(30分)

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工程、扶贫救助、健康服务等项目,规范项目运作流程,强化项目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跟踪指导、评估验收和总结推广,实现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管理。主要项目有:省级财政项目、中国计生协项目、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和幸福工程组委会项目、省计生协项目等。

1.项目组织实施 情况(10分)
计分方法:
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文本、方案规定的活动内容开展项目,没有出现随意变更项目活动的,计3分;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文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的,计3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使用项目资金,没有出现更改资金用途情况的,计4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2.项目检查督导情况(10分)
计分方法:
项目县(市区)及时进行项目自查(每季度至少一次)的,计2.5分;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季度报表》的,计2.5分;没有的,不计分。州市计生协及时进行项目督导(每半年至少一次)的,计2.5分;按时提交《项目现场督导工作表》和《项目督导活动反馈表》的,计2.5分;没有的,不计分。

3.项目总结验收情况(10分)
计分方法:
项目已到期,按时提交项目终期自评报告的,计3分;按时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计3分;按时提交有关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计2分;滚动运作的帮扶项目按时足额归还项目资金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项目未到期,按时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的,计3分;按时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的,计3分;按时提交有关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

(五)党风廉政建设(5分)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3分)
计分方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没被上级通报任何问题,计3分。

2.行风建设方面(2分)
计分方法:
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不断为计划生育群众带来福祉,没有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计2分。

(六)工作创新(8分)

计分方法:
1.在贯彻落实省计生协下发文件时结合实际,工作上有办法、有措施、有创新计1-4分。
2.在开展宣传培训上积极探索,有特色、有亮点计1-4分。

六、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日常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

对州市、县市区计生协日常考核和州市年度集中考核由省计生协组织实施;对县市区计生协的年度集中考核,委托州市计生协组织实施。

绩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分别占总分值的20%、80%。

考核时点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七、考核步骤

(一)日常考核
主要考核全省各级计生协上报各项工作动态、简讯和信息等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规范性。

(二)集中考核
年度集中考核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听”即听取汇报;“查”即查阅文件资料;“看”即看现场,随机抽取一个县市区,抽查1-2个项目,查看有关指标和加分项目真实情况。具体考核方法是:

1.提前通知。考核组提前1天通知被考核的单位。
2.任务分工。到达考核点后,由组长对考核组成员进行分工,考核人员2人一组对考核资料进行审查打分。每个单位评估时间为半天。
3.收集资料。对需要考核组带回认定的材料,由被考核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各考核组带回。
4.现场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组长对考核情况进行反馈。反馈意见主要是通报工作特点、亮点、问题及建议。
5.上交资料。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在1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打分情况和带回认定的资料交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3个工作日内将考核情况汇报材料交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
对县市区计生协的集中考核,委托州市计生协于2017年 12 月中旬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自查自评。2018年1 月中旬,州市将自查自评的分类、得分排序情况报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

(三)复审资料。对抽查结论及有异议的问题,集中组织复审。

(四)汇总计分。将日常考核、委托考核、集中考核、创新加分等各项得分进行汇总,按照得分高低进行分类。

(五)评定结果。省计生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绩效考核评估结果。

八、结果评定

根据各州市、县市区计生协综合得分,分别评定先进、良好、合格等3个等次,其中先进单位比例不超过4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协会:没有工作机构或者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没有财政投入的;其它有文件规定被“一票否决”的;年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情况被党委政府纪检部门通报的。

九、结果运用

依据考核评估结果,对评为先进计生协的单位,省计生协发文通报全省,在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在基层计生协会项目经费安排时给予倾斜。

十、纪律要求

(一)求真务实。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所有上报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对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实行倒扣分制。对擅自改动考核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和被考核的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收、送礼金和有价证券、土特产等。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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