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国计生协〔2006〕73号)和云南省委宣传部等十部委联发的《云南省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云计生协〔2008〕1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人口计生委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做好2013年省人口计生委七件惠民利民实事。省计生协将继续开展“生育关怀”系列活动,拟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建立活动基地,并对特困不孕不育家庭进行帮扶救助。省计生协将公开向社会遴选合作企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二、遴选程序
自愿申报—核查评审—公示—确认签约—组织开展活动
三、遴选对象
在云南省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并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一)积极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社会信誉度、美誉度高。
(二)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无不良记录,在行业内领先,并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体系。
(三)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先进的公益理念和慈善业绩。
(四)在各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获得有关机构表扬和奖励。
(五)法定代表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无个人违法乱纪行为等记录。
(六)有自主房屋产权,较为先进的诊疗设备和诊疗技术,较强的不孕不育诊疗团队。
五、申报材料
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函(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2)、其他证明文件和工作计划等。
六、申报要求
申请材料一式3份,分别按申请函、申报书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提交时间: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 点:云南省昆明市关上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813室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邮 编:650200 联系人:李 青
联系电话:0871—67195395
八、其他
公示时间: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18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预中选单位进行广泛监督,对其预中选资格和条件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871—67195365。
附件:
1. 申请函
2. 申报书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