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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生协关于建立全省计生协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2014-03-25 10:48: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计生协办〔2014〕6号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省计生协高校联合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计生协文化建设,宣传各级计生协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促进基层工作交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宣传骨干,进一步扩大计生协的社会影响,省计生协决定建立全省计生协宣传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的方针政策,以引导群众积极向上、热爱生活为核心,开展丰富多样、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增强计生协凝聚力,推动人口文化发展。

(二)把人口文化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提倡和鼓励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有一技之长的计生协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口计生文艺创作,自编自演,讴歌广大计生协会员、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计生协特色文化氛围。

(三)主动与媒体合作,及时向媒体提供宣传报道热点,特别是向省级和地方主流媒体提供报道线索或稿件,进一步扩大计生协的社会影响。

(四)及时准确地向省计生协报道本地计生协重要活动的信息,反映基层计生协和群众普遍关注、关心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总结报道本地计生协工作典型经验。

(五)围绕省计生协和本地计生协的中心工作,按照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体部署,设计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并负责本地计生协宣传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思想品德好,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热爱计生协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宣传工作经验,有一定的采编、创作能力和运用现代化办公、通讯等工具的能力。

(三)从县市区级推荐的宣传员要有一定写作水平,有文艺或创作等方面的特长,是基层计生协宣传工作的积极分子。

三、组织管理

(一)宣传员由计生协在职工作人员兼任,具体人选由各州(市)计生协按分配名额推荐,由省计生协审核批准,并颁发聘书。

(二)省计生协负责对宣传员进行培训,并建立有关培训制度和管理办法。宣传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负责。

(三)省计生协将建立全省宣传工作奖励机制,每年对各地宣传工作和宣传员工作进行考评,对优秀单位和宣传员予以奖励和通报表扬。

四、具体要求

(一)宣传员名额分配:各州(市)计生协1名;县、市、区合适人选1-4名(见附件1)。

(二)各州(市)计生协要重视宣传员的推荐工作,确实把那些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优秀人员推荐吸纳到宣传员队伍中来。

(三)请各州(市)计生协按照要求填报《云南省计生协宣传员推荐表》(见附件2),于4月10日前报送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推荐表和1张工作照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四)各州(市)计生协也要建立本级宣传员队伍,形成自下而上的宣传员工作网络,并按照省计生协对宣传员的要求,明确职责,开展活动,建立制度,搞好培训和管理。

联系人:张美合   联系电话:0871-67195395

邮  箱:zhangmeihe6663@163.com

 

附件:1.各州(市)宣传员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计生协宣传员推荐表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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