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生协〔2014〕9号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及中国计生协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计生协系统大力宣传服务群众、热心协会事业的典型人物,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计生协决定自2014年8月至12月,开展“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推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推选“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活动,寻找和发现计生协工作者和会员中的优秀代表人物,并通过广泛宣传,使他们成为计生协系统学习的榜样,进而激发广大计生协工作者和会员学先进、赶先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为计生协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推选机构
省计生协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的评选工作。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
三、推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活动共评选出10名省级先进人物,在其中遴选出2名参加中国计生协“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的评选活动。 各地推报的人选应符合以下范围及条件:
1.在各级计生协专职从事计生协工作满三年以上,爱岗敬业、作风优良、成绩优异、受到舆论好评和公众认可的计生协工作者。
2.长期热心计生协工作,无私奉献、热心服务、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计生协会员。
3.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无不良社会反映。
四、推选步骤
(一)推报阶段(2014年8月至9月)
1.本着从村(居)开始、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群众广泛参与原则,由各州市计生协于9月30日前推报1名人选。
2.填报材料:填写《“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推荐人选登记表》(可在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网站下载电子版)一式两份;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邮寄到评选活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评选阶段(2014年10月)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评议结果,评选出“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
(三)通报阶段(2014年12月)
1.省计生协对“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的事迹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计生协要高度重视“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推选活动,积极参与,认真部署,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选,按期完成推荐工作。
2.加强宣传倡导。各州市计生协在推选过程中,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推选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3.加强信息沟通。各州市计生协应将推选活动的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报省计生协评选活动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813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人:张美合
联系电话:0871—67195395
邮 箱:570652203@qq.com
附件:“云南计生协榜样——十佳人物”推荐人选登记表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8月20日
推荐表下载地址:
http://www.ynfpa.org.cn/uploadfile/2014/0821/201408210128463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