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会拟联合相关部门,发动有爱心的企业共同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系列大型公益活动,其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公益性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主动的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活动目的
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云计生协字〔2008〕14号),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届、各大众媒体、爱心企业的力量,提高“生育关怀行动”在我省的社会影响面、参与率和知晓率,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爱心行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和最需要的人群。
三、活动主题
生育关怀 传承梦想
四、主要任务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好“五关怀”活动。即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一)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家庭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时,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视情况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要积极、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从经济、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救助和安抚。
(三)关怀独生子女。要帮助家长做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特别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发展。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要继续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尤其是因公死亡、受伤,遭受意外,因病造成家庭十分困难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
五、活动目标
2011~2013年,每年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社会救助活动,扶持和帮助一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关怀对象范围,使“生育关怀行动”逐渐成为我省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活动形式
(一)宣传倡导。组织开展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并组织大众传媒深入报道活动情况,扩大影响。
(二)项目扶助。对计划生育特困户的家庭作为重点对象,以项目扶助方式,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摆脱贫困。
(三)志愿者服务。组织有专业知识或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定期到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和培训。
(四)走访慰问。组织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到基层走访困难家庭,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帮助解决。
(五)总结表彰。认真总结各地活动情况,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建立总结表彰激励机制。
七、组织架构
(一)成立“生育关怀行动”系列大型公益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红十字会联合组成。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由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兼任。
(三)活动主办单位: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四)承办单位:分年度确定
(五)协办单位:分年度确定[page]
八、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与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协调、指导工作;
3.指定专人参与承办单位活动的前期策划工作和具体实施工作;
4.出席在州(市)举办的活动、参与各重大节日的爱心活动等;
5.负责与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审定新闻报道的有关稿件,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6.负责对受助人的资质进行审核;
7.管好、用好“生育关怀行动”的捐赠款项;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并支持该项活动;
9.指导组建州(市)活动工作小组,督促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落实好各项活动。
(二)承办单位职责:
1.配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做好活动的前期策划,细节安排;
2.按照活动的时间和活动安排,抓好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和执行规划;
3.做好各项活动所需宣传资料、活动展板的设计制作等工作;
4.做好与媒体的沟通,落实好活动流程,确保每个环节均能有媒体介入,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
5.做好出席活动的领导、专家、服务团队、媒体的接待服务工作;
6.做好各项活动的资金保障,确保活动各个环节得以正常开展;
7.做好州(市)活动场地的搭建、会场布置等各项工作;
8.做好服装、帽子、工作牌等活动形象标识的设计制作;
9.做好受助人的各项服务工作;
10.组建活动专项小组,协助主办单位落实各项活动安排,做好各项服务项目的登记管理工作并将情况按时报送主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职责:
负责各项活动方案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活动场所的布置;活动安全等。
九、活动时间及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11年3月-2013年12月,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活动要求
1.活动期间,每年由云南省计生协会指导各州(市)推荐上报贫困计划生育家庭,承办单位负责向主办单位提供救助资金,作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发展经济的滚动专项资金;在当地活动时,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领导向受助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发放援助金和“生育关怀行动援助卡”;
2.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选择该州(市)所在地中心大型广场或公园作为该地开展活动的宣传地点;负责组织当地文艺表演团队、老年大学、老年文艺团队,在活动仪式上表演节目,为活动助兴,丰富活动内容;负责组织当地育龄人群到活动现场参与义诊,接受免费咨询服务;负责协调做好活动期间的治安管理工作;
3.承办单位根据各州(市)活动地点的地形负责设计制作“生育关怀行动”及健康科普类的展板,活动场地布置等工作;并设计制作“生育关怀行动”宣教资料、健康科普知识宣教资料及计划生育专业宣教资料,在开展活动时向群众免费发放,普及推广“生育计划行动”及健康常识,扩大社会影响及群众关注度、知晓度;组织省内专家团队到州市送医送药,开展大型义诊、健康咨询活动;负责制作统一的活动T恤、帽子、授带,发放给所有工作人员、志愿者,用于形象宣传;向参与团队发放T恤,在活动时统一穿着,进一步宣传推广“生育关怀行动”这一公益性品牌;
4.每次活动前15日,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在省级各大媒体、地方媒体上进行活动告知,做好前期工作,扩大影响;
5.每个州(市)的活动时间为2天,第一天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健康知识讲座等宣传,将党和国家的利民政策及科学健康知识、健康理念进行深层次、大范围的传播;第二天组织省内知名生殖健康专家为生育障碍妇女开展健康咨询服务活动,为群众送医送药。
十、系列活动安排
(一)三·八妇女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选择1-2个企事业单位为其女职工进行免费体检、开展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二)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在选择各州(市)中心广场或商业区组织开展宣传、义诊服务活动等;
(三)六·一儿童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选择1-2所希望小学,为贫困学生送爱心礼物(承办单位负责采购一批爱心礼物),各大媒体进行新闻报道;
(四)教师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选择1-2个贫困学校,为其在校教师免费体检,送爱心礼物(承办单位负责采购一批爱心礼物),各大媒体进行新闻报道;
(五)重阳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调共同选择1个敬老院,为孤寡老人送棉衣、棉被、营养品等,组织义诊队现场为老人体检(承办单位负责采购一批棉衣、棉被、营养品等物品,并印制“生育关怀行动”服务卡),各大媒体进行新闻报道。
十一、总结表彰
每年活动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邀请省组委会组成部门领导、各州市政府部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领导、资助代表、受助代表、各大新闻媒体参与,总结活动成果,推广先进经验, 表彰年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