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生协办〔2011〕6号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11-2013年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系列大型公益活动方案》(云计生协字〔2011〕2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3月-12月的巡展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巡展活动主题:生育关怀 传承梦想
二、巡展活动时间:2011年3月—12月
三、巡展活动路线:
1.2011年3月11日-13日昆明
(1)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系列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暨2011中国(昆明)妇幼婴童产业博览会
(2)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昆明行”三八妇女节宣传慰问活动;
(3)“5.29”会员活动日系列宣传活动。重点选择在昆明市内广场或商业区组织义诊、宣传等活动。
2.2011年4月7日-8日红河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红河行”公益宣传活动
3.2011年5月8日-9日文山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文山行”公益宣传活动
4.2011年6月19日-20日大理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大理行”公益宣传活动
5.2011年7月11日-12日昭通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昭通行”公益宣传活动
6.2011年8月19日-20日怒江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怒江行”公益宣传活动
7.2011年9月17日-18日临沧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临沧行”公益宣传活动
8.2011年10月17日-18日曲靖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曲靖行”公益宣传活动
9.2011年11月16日-17日楚雄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楚雄行”公益宣传活动
10.2011年12月10日-11日玉溪
(1)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玉溪行”公益宣传活动;
(2)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系列大型公益活动总结表彰会。
四、活动工作机构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五、活动内容
1.在各地开展活动期间,将举行一个大型活动的启动仪式。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志愿者、群众共同参与活动;
2.活动期间,出席活动的领导向救助对象发放援助金或救助卡;
3.组织省内知名生殖健康专家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义诊等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4.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展示,将党和政府的利民政策及科学的健康知识、健康理念进行广泛的宣传和传播;
5.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全省各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情况等。
六、活动要求
1.各地计划生育协会要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11-2013年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系列大型公益活动方案》(云计生协字〔2011〕2号)的通知精神,提高做好这项公益活动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把活动作为协会为当地计划生育家庭做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配合落实好在各地开展大型活动的相关要求,没有列入参与大型活动的地区,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2.认真开展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不孕不育家庭情况调查,积极上报需要救助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不孕不育家庭的情况,做好救助项目的储备工作,为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发挥协会应有的作用。各种表格于州市开展活动10日前上报省计生协办公室李毅群,电话:0871-7195395,邮箱yunnanfpa@163.com);
3.各巡展州市计生协会要在活动开展前落实好在当地的活动场地、安全保卫(启动仪式要安排在市中心大型广场,讲座场地要选择在市区交通便利、适合开展讲座的礼堂、会议室等)等相关事宜,并在活动前10天报省计生协办公室徐广越,电话:0871-7195357;
4.各巡展州市要在活动开展前做好贫困计生家庭、不孕不育家庭的组织工作,安排接受救助的家庭及不孕家庭到现场参加活动及听取讲座;
5.为增加活动氛围,各巡展州市要做好文艺节目的准备工作,在启动仪式上组织安排不少于5个表演节目;
6.各州市要做好不孕家庭的动员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安排不孕家庭尽早接受治疗;
7.各巡展州市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对接、服务工作,紧密配合落实好在本地区开展的巡展、救助、讲座等各类活动;
8.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活动典型经验和成功的救助案例,积极上报活动情况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不孕不育家庭调查汇总表.doc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不孕不育家庭汇总审核表.doc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不孕不育家庭登记表.doc
2011“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不孕不育家庭统计调查表.doc
附件2: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