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财务室:
根据国家计生协《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省计生协会《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15年8月19日至20日国家计生协督查我市项目资金情况反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监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的执行率和绩效,经市计生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11年以来国家、省、市计生协会安排实施的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完整,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
2011年以来国家、省、市计生协会安排实施的计生特殊家族帮扶模式探索项目、青春健康教育项目、生育关怀重建家园紧急救助项目、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省市生育关怀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财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账户、账簿、原始凭证等。
(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支出的审批报销制度、手续、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以及经费收支情况等。
(三)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限执行,是否能按进度要求组织阶段检查等。
(四)项目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是否存在挪用、转移或侵占专项资金,项目单位配套资金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每个县区根据运行项目的数量现场检查1至2天。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
2015年9月16日前,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要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相关资金原始明细按表格逐一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于2015年9月16日前自查总结及相关凭证复印件报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
市计生协会将结合国家计生协会检查问题反馈和各地自查情况,于2015年9月30日前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县(区)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这项工作,是“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各县(区)计生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检查责任。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检查工作必须深入现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对照项目内容,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实事求是地反映真空情况,确保检查质量。
(三)及时整改,严肃纪律。各县(区)计生协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研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总结经验,以利发展。对执行严谨,效益明显,群众反映较好的项目的实施经验,要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出实施和管理的经验,以推动今后的项目工作。
附:1.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统计表
2.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统计表
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