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生协办﹝2016﹞5号
关于申报云南省计生协2016年度
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省计生协高校联合会:
2016年度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州市计生协、省计生协高校联合会和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认真按照省计生协《关于印发<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计生协〔2013〕19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执行能力、有竞争力、有优势的团队,选准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力“三个服务”的工作定位,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注重服务民生,完善计划生育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村(居)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大帮扶计划生育困难探索力度,积极协助政府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生育协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二、安排原则
(一)坚持经费保任务、任务带指标、实行项目管理的原则,保证项目经费全部用于开展项目工作。
(二)坚持经费向边疆、贫困、民族、重点地区倾斜的原则,严格遴选项目点,所选项目点必须达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工作基础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好和有措施保证。
(三)能够严格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跟踪指导和评估验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
(四)能够严格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公开透明、科学合理、专款专用、及时有效。有条件的州市要逐级落实配套项目资金。
(五)按规定和要求,较好完成了上一期项目工作。
三、项目种类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的流动人口服务、“三送六进”、帮扶发展等各类关怀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并有专人负责;
2.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开展基线调查、明确落实目标人群,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目标人群基本情况,严格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申报单位必须保证为实施项目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
4.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提交项目论证报告、请示、《项目申报书》、《项目文本》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方式:竞争择优、逐级申报。
(三)申报程序:由申报单位逐级向所在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提出申请,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进行初筛、审查,签署意见后,向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部进行申报。以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和省直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的,直接向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部进行申报。每个单位每年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
联 系人:黄建平 邮箱:2816507424@.com
联系电话:15331752268,0871-67195376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