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转发幸福工程组委会等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的通知
2016-07-06 08:52: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

关于转发《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转发幸福工程组委会等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转发幸福工程组委会等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广泛开展宣传倡导活动

在“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期间,各县区计生协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公众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介,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关怀慰问活动

1.各县区计生协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积极帮助辖区内贫困母亲在项目安排、脱贫成效、资金使用上想办法、出实招。在贫困母亲比较集中的项目地,举办科技培训班,加大培训指导,普及科学知识,提高贫困母亲的致富能力。

2.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母亲活动。各县区计生协要结合“5·29会员活动日”活动和女性生殖健康讲座的开展,深入村(居)、社区和企业,开展关怀困难贫困母亲的慰问和义诊活动,为他们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和服务,解决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3.组织开展一次项目回访活动。各县区计生协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幸福工程项目回访活动,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正在运行的项目或已结束的项目进行一次回访,全面掌握项目整体运作情况,认真总结分析项目各阶段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及时发掘典型,并认真做好搜集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计生协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必要的保障经费,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各县区计生协要积极探索,创新宣传载体,通过“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计生协所做的工作,进一步增强计生协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把活动开展总结及活动照片上报市计生协会项目工作科;开展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的县区,还要在所开展项目户中选报1户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文字材料在2000字以内),一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市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科。

联系人: 孟显新,电话:08702158694

邮箱:418551903@qq.com

 

 

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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