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八代会”精神,在理顺了州级计划生育协会机构问题的基础上落实了“三定”。
2016年6月29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迪办通〔2016〕37号),批准州计划生育协会设立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常务副会长1名(正处级),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2名。
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八代会”精神,在理顺了州级计划生育协会机构问题的基础上落实了“三定”。
2016年6月29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迪办通〔2016〕37号),批准州计划生育协会设立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常务副会长1名(正处级),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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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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