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现已结束,逐项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市政府、市人口计生委“两线”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及时认真查缺补漏、做好情况搜集、痕迹资料整理、工作总结等工作,是确保2011年工作圆满结束的重要保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省2011人口计生工作成效综合评估指标要求:每个县至少有一个村(居)民示范单位。
请各县区在本年度市级指导点中优选一个村(居)作为省级预备考核点,2011年度各县区申报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原则上应作为省级预备考核点,并认真做好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县区及试点乡镇没有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要及时成立,并制作规范文件,要搜集整理日常开展工作痕迹资料备查;二是县、乡用于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开展的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等支出要进行注意单列名细账,以便查阅;三是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掌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要求,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撰写好总结材料。
2、市政府线、计生线对计生协会及村(居)民自治的考核:一是请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认真按照(昭人口发〔2011〕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指标解释,搜集整理文件、凭证、记录、材料等痕迹资料备查;二是县区对本年度各市级、县级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指导点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及《2011年推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考评标准》,逐条逐项认真检查对照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县指导点均要有单项工作总结。
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十一月十日前请各县区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总结应对开展会员之家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上级及本县区开展的“生育关怀行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少生快富”、“关爱女孩”、“关爱贫困母亲”等项目开展情况用具体事例和数据予以说明;
2、十一月十日前请各县区上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情况及活动与经费两份年报表;
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