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2011年度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验收的通知》(人口政法传〔2011〕49号)要求,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6日研究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1年11月7-11日对昆明、玉溪、楚雄等州市2010年获国家级、省级示范村(居)授牌的村(居)示范点进行复查,对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示范村(居)的示范点进行验收。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验收工作组
组 长:金桂兰 吴莉华
副组长:张丽萍 可 明
成 员:李洁、李连起、唐红梅、徐广越
二、复查验收分组
一组:张丽萍、李洁、李连起、唐红梅、徐广越负责昆明市的复查验收工作;
二组:李洁、徐广越负责玉溪市的复查验收工作;
三组:李连起、唐红梅负责楚雄州的复查验收工作。
各组具体出发时间由各小组与各州市做好对接。
三、复查验收时间、方法、范围
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11日。
方法:按照国家和省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范围:每个州(市)复查验收6个村(居)。
四、复查验收要求
(一)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做好复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书面汇报材料及县(市、区)示范村(居)推荐的评审材料;
(二)未列入本次省级复查验收的州市,要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国家对我省开展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的评估验收。
联系人: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唐红梅
省计生协办公室 徐广越
联系电话:(0871)7195381 (0871)7195357
云南省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