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易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委批准,《易门县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于9月19日正式印发,易门县计生协“三定”得到落实。规定要求设立易门县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归口县委管理,不定机构规格。
《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易办发〔2017〕32号)确定了易门县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三定,即在原来易门县计划生育协会职能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五项职能,确定十一项主要职能。根据主要职责,设置办公室、宣传管理股2个内设机构,明确事业编制4名,接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