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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实现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动目标的单位进行奖励的通知
2012-05-28 16:01: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计生协〔2012〕3号 

各州(市)计生协、中国人寿各州(市)分公司:

2011年,各级计生协、中国人寿各级分公司精诚团结、紧密合作,较好的实现了2011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推动目标。省计生协、中国人寿保险云南省公司对各州(市)共同确认上报的2011年计生系列保费数据共同进行了考核评审,并报请省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对实现2011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推动目标的单位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对实现2011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推动目标150%以上,荣获“一等奖”的保山市、玉溪市、曲靖市、德宏州、丽江市计生协各奖励2万元。

二、对完成2011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推动目标130%以上,荣获“二等奖”的文山州、普洱市计生协各奖励1万元。

三、对完成2011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推动目标,荣获“三等奖”的临沧市、怒江州、昆明市计生协各奖励5000元。

为鼓励和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对2011年已开展工作的大理州、西双版纳州、红河州、迪庆州、楚雄州、昭通市计生协,各奖励2000元。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合作双方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精诚团结,巩固合作成果,拓宽合作领域、推广扩面,不断开创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新局面。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寿保险云南省分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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