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昭通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的通知》精神,结合市计生协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政
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支部建设、学习教育、党员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发挥好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宽松软”问题,认真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考评清单,推动机关党建责任具体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工作落实精准化,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密切联系群众
2.强化宗旨意识。市计生协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期待作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规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改善民生,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扎实推进“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切实开
展生育关怀活动,始终坚持为计划生育群众服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决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三、改进调查研究
3.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市计生协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的决策部署确定调研主题,多到重点工作、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听真话、察实情、解难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调研结束后,要认真汇总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反馈所调研的地方和单位,重大问题、重要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市计生协常务理事会报告。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贯彻脱贫攻坚“133”工作思路,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走访执行国家和省级项目的县区1次,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一般干部职工每年直接深入项目点指导不少于2次,扎实做好群众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精准帮扶等工作,积极帮助计生贫困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市计生协机关到基层调研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行程。
4.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市计生协机关的调研活动要轻车减从,厉行节约,不增加基层负担。在调研期间,不迎送,不宴请,不搞层层陪同,不张帖悬挂迎送标语横幅;接
待单位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旅游和与调研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组织观看商业性文艺表演,不以任何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调研期间需要在调研地点用餐时,一般安排在调研单位食堂用餐或者工作餐,不安排宴请,不得饮酒。调研人员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按规定自觉足额缴纳食宿费用。
四、严格会议管理
5.严格规范会议程序。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管理和议事规则,拟以市计生协名义召开的会议,按规定列入年度计划。会议计划外确需以市计生协名义召开的会议,承办科室须提前15天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根据计生协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尽量避免临时召开全市系统性会议,影响干部及各单位部门日常工作安排,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
6.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用文件、电话、网络等方式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参会人员要具有代表性,人数控制在最低限度;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和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工作部署会议,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不得召开主题、任务不明确的会议。
7.提高会议实效。会前要加强协调酝酿,准备充分,不涉及保密事项的会议材料应提前印发与会人员研究思考;
会议进行中要充分听取意见,凝聚共识;会后要加强督察督办,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负责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
8.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市计生协组织的各类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一般不安排到市政府驻地外召开会议,严禁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控制会议用餐、住宿;会场布置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借举办会议、干部培训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9.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市计生协领导一般不参加各县区各单位举办的学术研讨会。邀请市计生协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应附举办会议活动的正式公文。邀请市计生协领导出席涉外会议活动的,应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报批。
五、精简文件简报
10.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凡上级有关规章、标准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上级及有关部门文件已有明确要求且可直接落实的,不搞层层转发;凡是能够通过电话、邮件、传真、口头协商等形式解决问题或洽商工作的,不印发文件;已经公开发布的公文或者领导同志讲话,不再发文转发。
11.规范文件制发。制定文件要认真研究国家政策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公文处理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要制度文件出台或提交会议讨论前,牵头负责的科室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等工作,切实提高文件质量。
六、规范出访和出差出行
12.严把出访关口。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准安排不符合工作职责和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任务,不准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出访团组人数坚持少而精,严禁无关人员“搭车”出访;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事项及团组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不予核销相关费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
13.规范外事接待。外事接待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告、备案等相关工作;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涉外的宴请、礼品交换等相关工作安排一律从简;陪同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尽量精简;一般性外事活动不摆鲜花、不送礼品。
14.规范出差出行。市计生协主要领导外出按照市委相关管理规定报备办理;单位副职出差出行,需向主要领导报告;科室负责人出差出行,需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科室干部职工出差出行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根据市计生协领导班子实际,主要
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尽可能避免同期出行,严格控制、合理安排有关工作人员。
七、严格工作待遇
15.规范公务用车申请和租赁。严格执行《昭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得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个人赠送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市计生协三人以上(含三人)到基层调研指导,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向市级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公务用车或者向租赁机构租赁,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办理。
16.规范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办公用房的规定,配置使用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装修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
八、改进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
17.规范和改进新闻宣传。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活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进行报道。新闻报道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由承办活动的科室负责拟稿。代表单位发表讲话、报告和文章,署名发表或出版同工作有关的文章、著作、言论,应当事先报会长办公会审定或主要领导同志批准。个人不得将报告、讲话等工作性文稿整理汇编署名公开出版。未经批准,市计生协领导和部门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
18.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重要事项实行网上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微信作用,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传播健康知识,做好解答咨询,回应社会关切。
九、厉行勤俭节约
19.严格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从严控制经费开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领导干部参加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不得领取报酬。
20.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不上香烟、高档菜肴,不准饮酒;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或赠送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扩大公务接待范围或超规格、超标准或超预算接待;严禁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接待。
接待到我市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机关和其他省、市的领导同志和有关公务团组,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桌餐。根据规定安排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
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报销必须有公函、接待审批单及菜单才能入账。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单。
十、强化纪律约束
21.严格廉洁自律。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借公务之名绕道探亲访友、变相旅游观光等;不得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借机敛财。
22.严格执行纪律。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告报备制度,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严禁请“霸王假”,严禁外出不报告、不报备。二是严格执行带班值守制度。全面落实法定假日、双休日和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擅自替岗,凡遇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值班信息,严禁瞒报、迟报、错报或越级报告。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属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重大、紧急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对需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的重大紧急事项,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再上报,严禁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或擅自上报。四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
打麻将、看电影、听音乐、网络购物、串岗聊天,严禁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五是严格遵守会纪会风。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保持良好会纪会风,严禁在会场接打电话、随意走动、外出会场抽烟聊天,严禁找人代会、无故缺会、迟到早退。六是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加强激励关怀帮扶,建立落实“家访”制度,班子成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单位形象和集体荣誉;上班期间着装要庄重大方、素雅整洁、朴实得体、合乎身份、适合环境。共产党员应配戴党员标识上班。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涉黄、赌博、吸毒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出现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23.严格兼职管理。市计生协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4.简办婚丧喜庆事宜。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得邀请与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
金、礼品;宴请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不得违规使用本单位公物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党员应将相关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十一、加强督促检查
25.开展对照检查。市计生协机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尊崇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党内监督,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分管部门或带领科室严格遵守本实施办法。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分管科室执行情况汇报,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对照检查,加强整改。
26.落实领导责任。市计生协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深入调研分析本单位“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制定办法措施;强化追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27.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本实施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力求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并将执行遵守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全市各级计生协要积极配合,对全市计生协机关贯彻落实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计生协或者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报告。机关各科室每年要对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自查,机关党支部要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
28.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昭通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