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口发〔2012〕36号
各州、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
为深入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全面推进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 依据国家总体部署和《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县推荐上报1—2个示范村(居),其中:申报国家级的按省下达数从中择优推荐上报(见附件2)。各地以州市级为单位,统一将开展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的情况,示范村(居)申报表(见附件1)和上报示范村(居)名单汇总后,经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和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
联 系 人:云南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唐红梅
云南省计生协组织宣传部 李 青
联系电话:(0871)7195381 7195395
邮 箱: ynrkjswzfc@163.com ;yunnanfpa@163.com
附件: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