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计生协关于征集人口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
2012-03-19 10:58: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人口计生领域的具体实践,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转变,拓宽了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路子。2009年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联合启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以下简称“村(居)示范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有效载体,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省村(居)示范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以完善村规民约为切入点,强化了基层计生协组织和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村(居)两委、计生专干、计生协“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示范村(居)活动的持续健康开展。

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征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国计生协〔2012〕9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对各级计生协在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进行总结,以达到宣传典型,弘扬先进,推动村(居)示范活动深入开展。省计生协拟在全省基层计生协征集开展村(居)示范活动典型案例,并从中推荐上报中国计生协具有我省代表性的典型案例3-5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开展村(居)示范活动以来,基层计生协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典型案例。内容应体现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个方面,突出地方特色和案例特点。

二、征集要求

(一)采用故事性写作手法,通过具体生动的人物和事件反映主题,富于吸引力、感染力,体现典型性和创新性。(为避免将案例写成经验总结或工作汇报,特提供参考示例,见附件。)

(二)案例要真实可信,严禁虚构、杜撰和夸张。字数在1500字以内。每个案例后附加一个简要点评。

(三)各州市推荐上报案例3个。

(四)典型案例推荐表由州市级计生协统一报送。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unnanfpa@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推荐州市和案例名称。不接受纸质案例。

(五)请各州市计生协务必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上报省计生协机关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青     徐广越

联系电话:0871-7195395   719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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