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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的通知
2014-02-13 10:45: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计生协办〔2014〕1号


各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省计生协高校联合会:

为传达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协会组织建设、计生保险和项目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昆明召开2014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3月3日—5日(3月3日下午报到,4、5日开会)。

(二)地点:昆明市莲花宾馆(昆明市学府路145号)。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国计生协七届四次理事会精神;

(二)总结2013年度协会组织建设、计生保险和项目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度工作;

(三)大会经验交流;

(四)项目工作培训;

(五)生殖健康知识培训。

三、参会人员

(一)有关领导;

(二)各州(市)计生协会长或常务(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三)高校联合会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四)参加大会经验交流项目点负责人:昭阳、巍山、新平、腾冲县(区)计生协1人;蒙自市雨过铺镇、永善县溪洛渡镇计生协1人。

(五)青春健康、幸福工程项目点负责人,即:昭阳、大关、永善、巧家、鲁甸、水富、绥江、临翔、凤庆、云县、沧源、永平、宾川、巍山、芒市、盈江、畹町、古城、宁蒗、玉龙、盘龙、嵩明、文山、丘北、新平、易门、泸水、福贡、昌宁、蒙自、香格里拉、德钦、沾益、双柏、勐腊、澜沧36个县(市、区)秘书长或项目管理员1人;

(六)省计生协全体人员;

(七)生殖健康知识培训教员。

四、其他事项

(一)各州市计生协务必按照要求参会,并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11:00前以州市为单位统一将参会人员回执单(见附件)以打印传真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省计生协办公室。

(二)由于会议地点受限,请各州市计生协统一组织乘车参会,参加会议的县(市、区)不要带车。途中请注意行车安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青、宋丽娟

联系电话:0871-67195394

传真:0871-67195393

莲花宾馆总台电话:0871—65134084

附件:         州(市、县)计生协参会人员回执单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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