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红河州计生协会工作要点
2013-03-27 16:04: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计生工作,推进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

      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国计生协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计生协2009-2015年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全面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协会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增强计生协的凝聚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群众性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稳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和项目带动的作用,着力提升计生协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更加有效地组织和动员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计生协会工作。

     2013年,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中国计生协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国家计划生育协会王刚会长在广西南宁召开“2012年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会上讲话精神。要充分发挥计生协处在群众工作第一线的优势,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红河为主题,在全州计生协会开展基层实践活动,增强计生协会组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基层的能力。发挥计生协组织遍布城乡、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城乡基层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努力使计生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结合诚信计生,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途径。严格按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委会开展群众自治试点示范工作。与基层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把计生群众自治与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结合起来,强化村(居)示范点建设。要充分发挥乡级以上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督查指导、沟通协调和组织保障作用,积极主动参与人口计生部门开展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通过依法修订完善和落实村规民约,把树婚育新风、维护计生家庭利益、遏制违法生育等变为群众的自治行为。对计生特困家庭进行慰问和帮扶,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群众自治,自觉遵守章程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和《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全州所有村(居)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力争到2013年末,有90%以上的村(居)能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自治路子。

       三、狠抓组织建设,理顺计生协组织和加快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步伐。

      一是各市县加快理顺计生协会机关“三定”步伐。力争2013年100%县(市)解决落实计生协会机关“入序”、“参公”、机关“三定”工作,解决干部配备问题。

     二是继续抓好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县(市、区)要重心下移抓基础,规范基层计生协网络、制度、阵地和活动,建立健全村居计生协组织。抓好以村级为重点的计生协会组织建设,通过修订完善各项“办法、守则、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理顺乡、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三是加强“两新”组织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工作。各县(市)要不断加快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步伐,重点在流动人口集聚区、非公有制企业、集贸市场和新经济组织中建立计生协组织。先建起1—2个标准的流动人口示范性协会组织。县市要确保流动人口集聚地协会工作覆盖面达到70%以上。

     四是加强计生协会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组织1-2次协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协会干部业务素质和做好群众工作本领。

     五是指导督促各县(市)计生协按期换届。

    四、提高服务能力,继续推动生育关怀活动广泛开展。

    一是各级协会要主动协调,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争取实施项目扶贫和资金救助,关怀扶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二是继续做好和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努力争取加大政府投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赔付率,切实将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成为生育关怀行动的有效品牌,成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可靠屏障。

     三是积极参与实施“生育关怀——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增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健康普及率和知晓率。

       四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跟踪,特别是妇女发展项目和“三结合”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项目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让更多人受益,使之发挥更大经济效益。

     五、开展宣传倡导,弘扬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一是要充分利用计生文艺宣传队伍和“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建设,全面履行“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等服务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是创新5.29会员主题活动内容和载体,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中心,利用“5.29”会员集中活动日、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日、省计生协确定2013“群众性计划生育宣传年”等活动,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县市计生协要积极主动争取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和帮助,完善横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理事、团体会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围绕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开展具体帮扶活动。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吸引社会更多的资金,把生育关怀行动做成人人皆知、人人支持,在社会上有号召力,能够汇聚资源聚人心造福群众计划生育服务的平台。

       六、总结、考核表彰。

    (一)县市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中和年底要有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上报州计生协会;

   ( 二)每年工作结束,州计生协会将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县市进行考核,对工作做得好的县市进行表彰奖励。

 

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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