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和国家、省计生协的工作部署,按照“三个服务”的工作定位和“一三四”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中国计生协2009-2015年科学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与创新,大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年”活动,扎实做好群众性宣传教育,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和项目带动的作用,更加有效地组织和动员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计生协工作新的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科学谋划计生协工作,通过群众自治的途径组织会员带领群众自觉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好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部署。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实施项目化管理,并积极参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百姓健康,在服务计划生育群众和家庭中有更大的作为。
二、继续推进计生协组织建设。一是落实市县级计生协的“三定”和乡级配有专职人员工作。建立市县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示范项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年末实现落实“三定”的市县比例分别达到100%,100%乡镇(街道)要有专(兼)职人员做计生协工作,协会会员比上年增长5%。加强对村(居)基层计生协的分类指导,确保计生协组织网络健全。二是探索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推动流动人口活动阵地、会员之家建设,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网络和工作覆盖面,探索研究流动人口计生协服务规范和指南。积极参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计生委联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协服务年”活动,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活动,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大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年”活动,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协会工作重点是在农村,重心在基层,只有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才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途径。一是将自治工作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结合起来,按照新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深化维权和服务,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有效衔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二是通过自治的途径,把贯彻落实调整完善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重点内容,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正确理解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并积极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加强对国家级、省级示范村居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村居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做好2014年第五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工作,深化省级创“千村(居)示范”、市县创“百村(居)示范”等三级联创活动。四是每个市县确定一个乡镇作为示范村(居)点,以点带面,力争到2014年末,有95%以上的村(居)能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计划生育自治路子。
四、提高服务能力,继续推动生育关怀活动广泛开展。
一是各级协会要主动协调,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争取实施项目扶贫和资金救助,关怀扶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二是继续做好和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努力争取加大政府投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赔付率,切实将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成为生育关怀行动的有效品牌,成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可靠屏障。
三是积极参与实施“生育关怀——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增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健康普及率和知晓率。
四是加强对项目争取、资金管理和跟踪,特别是妇女发展项目和“三结合”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项目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让更多人受益,使之发挥更大经济效益。
五、开展宣传倡导,弘扬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一是要充分利用计生文艺宣传队伍和“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建设,利用“5.29”会员集中活动日、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日,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全面履行“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等服务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是做好和参与2014年省计生协确定的“幸福工程宣传年”活动,各市县要认真做好探寻“幸福”之路、拍摄典型故事、收集产品资料等各类活动,按要求做好《幸福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升级工作,强化监督评估,加强信息报送,提高项目质量。
三是县市计生协要积极主动争取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和帮助,完善横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理事、团体会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围绕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开展具体帮扶活动。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吸引社会更多的资金,把生育关怀行动做成人人皆知、人人支持,在社会上有号召力,能够汇聚资源聚人心造福群众计划生育服务的平台。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建章立制,形成机关反对“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建设学习型、研究型 、创新型协会机关,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运用项目管理的科学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四是组织1-2次协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协会干部业务素质和做好群众工作本领。五是指导督促各县(市)计生协按期换届。
六、总结、考核表彰
(一)县市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中和年底要有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上报州计生协会;
(二)每年工作结束,州计生协会将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县市进行考核,对工作做得好的县市进行表彰奖励。
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