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计生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批示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会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州于2011年8月20日在州府六库举办了“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怒江行大型公益活动的启动仪式。这次活动现场为5个贫困家庭发放了每户3000元生产救助金;为10个不孕不育贫困家庭发放了全免治疗救助卡;为200多个家庭发放了优惠2000元的援助卡。截止2011年12月,已有50余个不孕不育家庭到送子鸟医院检查治疗。其中,泸水县六库镇排路坝村金二妞已成功受孕。
为进一步做好不孕不育家庭的援助工作,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不孕不育家庭援助活动,主要是以县为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不孕不育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
1、调查范围:女方年龄为38周岁以下,结婚1年以上,未采取避孕措施且尚未怀孕的家庭(含城镇居民)。
2、本次摸底调查采取由村级(含社区)计生宣传员统计本辖区不孕不育家庭,填写《不孕不育家庭统计调查表》;对有治疗意向的患者还需填写《不孕不育家庭登记表》。调查完成后,计生宣传员将《不孕不育家庭统计调查表》、《不孕不育家庭登记表》报乡(镇)计生协会,乡(镇)计生协会收集汇总后报县计生协会,由县计生协会统一报州计划生育协会。
二、调查上报时间
各县计生协会以乡(镇)为单位统计后将调查表复印件或电子表格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州计划生育协会。
三、活动方式
2012年不孕不育家庭援助活动将以县为单位开展,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不孕不育家庭人员食宿(限每户1人)、车费等由送子鸟医院承担,其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车费据实凭票报销。
四、后续治疗
凡经州计生协会到送子鸟医院医治尚未怀孕的患者,复查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均由送子鸟医院承担,但车旅费自负。
怒江州计划生育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