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母亲节活动暨5.29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计划生育协会、州直机关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报社联发的《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中人幸字〔2012〕第01号)、《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5.29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协〔2012〕13号)及云南省幸福工程组委会、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母亲节活动暨5.29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云幸发〔2012〕1号)文件精神,今年5月13日是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倡导开展的第十六届“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32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计生协第十四个“会员活动日”(“以下简称活动日”),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省计生协会号召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实际,把两个“活动日”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内容开展宣传倡导、走访慰问、咨询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协会各项工作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倡导工作,组织开展具有效果的活动
(一)各县、各团体会员单位要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公益行列;要有针对性的在社会贤达、公务员、民营企业等相关群体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倡导,进一步扩大“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行动”在广大民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注意从基层推选出一批鲜活的、有时代精神的代表性案例,开展推广与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行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努力让“幸福工程”、“生育关怀”项目真正成为怒江计生协会最具影响力的民生工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根据现有资源和条件,结合“四群”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走出机关,服务基层、服务会员”和“三送”(送知识、送健康、送关爱)活动。
(三)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把学习雷锋精神同本职工作相结合,开展好关爱空巢家庭、关爱计生困难家庭、关爱留守儿童和老人、关爱流动人口等活动;在会员、群众中开展学习雷锋、树立婚育新风活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人口观、新型婚育观和幸福家庭观。
(四)严格执行《章程》。各县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简称《章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把学《章程》、用《章程》与计生协会各项工作和相关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严格执行《章程》,按《章程》办事的良好作风。
(五)树立品牌形象。今年是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成立后的第一次活动,各县计生协、各团体会员单位要针计生协工作特点,认真做好“活动日”的先期策划、资源动员、市场预热等相关工作。要深入开展“三为”(“我为国策添光彩,我为事业作贡献,我为协会尽责任”)活动,进一步树立计生协会“一家人、一家亲、一盘棋”的思想,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讲学习、讲团结、讲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打造协会团队文化,树立团队精神,把计生协会建成服务怒江广大计生家庭的品牌形象代表。
二、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幸福工程”、“生育关怀”重要性的认识,把“活动日”作为计生协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抓紧、抓实各项活动。
(二)因地制宜、认真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做到专人负责、科学组织,注重实效,开拓思路,多方动员,以较小的投入赢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各县计生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请于6月5日前将活动情况及活动照片上报州计生协办公室。
联 系 人:晏年芬
联系电话:3622105
联系邮箱:709474061@qq.com
怒江州计划生育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