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
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继续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按照国家《方案》的总体部署和今年的桂林会议的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示范活动,现将申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口计生村民自治示范村(居)申报
依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和公开、公平、公证原则,各县自主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2个村委会为省级示范点(2010年示范合格村要求继续巩固)。
二、填报要求
1、申报表:填报一式三份;
2、时间:2011年8月20日前报州计生协会。
联系人:晏年芬
电话:3622105
电子邮箱:709474061@qq.com
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申报表
怒江州计划生育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