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31 13:12: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于1984年,是中国计生协的地方组织,是省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按照三定方案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政策与动态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省以下各级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4.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5.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6.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对外交流和宣传。

7.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

8.承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计生协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扎实推进“六项重点任务”提质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计生协组织的政治性。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制定印发理论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发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2022年共举行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党总支会议25次。二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引导党员干部把拥护“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计生协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始终保持计生协组织和工作的正确方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开幕后,通过集中收听收看、召开干部大会、举行集中学习、参加示范培训、印发工作通知、开展专题宣讲、征订学习用书、研究贯彻措施等方式,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三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话语权,依托计生协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会员之家”宣传阵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团结引领会员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持续抓好计生协改革,着力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围绕“强三性、去四化”总目标,以州(市)、县(市、区)为重点,持续深化推进计生协改革。加强调研指导,在全省县级以上计生协出台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指导各级计生协加快落实方案中明确的改革举措,推动各级理事会按期换届,完善组织网络建设,激发基层组织活力。认真组织实施大理州第三批全国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申报第四批全国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文山州计生协顺利成为全国18个试点单位之一。

3.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一是围绕生育政策调整,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争取项目资金12万元,在丽江市组织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试点,加强对青年婚恋观、家庭观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当前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树立“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婚育观念,抵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早婚早育等陋习,推动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开展“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以“倡新型婚育文化·促人口均衡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组织全省计生协广泛开展“5.29会员活动日”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宣传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5月26日,省计生协与昆明市和宜良县计生协在宜良文化广场联合开展宣传服务示范活动,省政协副主席、省计生协会长高峰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活动现场,对宜良县全县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了慰问,宣读了“树婚育新风、做文明新人”倡议书,开展了生育政策、健康知识、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和义务诊疗等。“5.29”期间,全省各级计生协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730场次,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1.19万人。三是持续推进“网上计生协”建设。依托各级计生协开设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新型婚育文化,宣传计生协重点工作、特色活动、品牌项目,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扩大计生协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4.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助力构建生育支持服务体系。一是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通过主题推进月、家长课堂等活动,传播优生优育理念和知识,不断提高广大计生家庭科学养育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向日葵计划”,争取项目经费16.5万元,在曲靖会泽实施“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加强亲子小屋建设和亲子服务辅导员培养,探索多种模式的托育服务。二是持续推进青春健康工作。在全省13所高校开展中国计生协和省级青春健康教育项目,提供省级经费支持31万元。积极开展中国计生协家长培训“沟通之道”项目和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试点项目,分别在大理市、水富市实施,不断深化项目效果,打造青春健康服务品牌。三是探索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争取项目资金65万元,在昆明市晋宁区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试点,广泛传播健康理念,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家庭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开展2022年度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紧扣“培育健康家风、宣传健康家风、践行健康家风”三大内容,组织开展分享“健康家·味道”故事活动、讲好健康家风故事活动和家庭健康知识竞赛三项重点活动,全省各级计生协共开展主题活动1760余场次,制作发放健康宣传资料88余万份,宣传覆盖人数29余万人。

5.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着力维护计生家庭福祉和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争取项目经费15万元,在昆明东川、楚雄大姚、昭通盐津3个项目点实施“暖心家园”项目,帮助计生特殊家庭解决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养老关怀等实际困难。二是扎实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工作。为全省失独家庭父母提供住院医疗津贴、意外伤害身故、疾病身故及重大疾病保障,年度总保费213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共出险赔付2209人次,累计赔付216万元,赔付率101%。三是持续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31万人,共收保费12047.46万元,同比增长3%;赔付2.5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6517万元,赔付率54%。四是大力争取幸福工程滚动发展新项目。2022年新增“幸福工程滚动发展项目”2个,在曲靖市宣威市和普洱市墨江县实施,提供经费304万元,通过发展种养殖产业,帮助困境母亲稳定增收、发展致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五是认真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履行帮扶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制定2022年度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省计生协党总支书记、常务副会长李善荣率调研组4次赴保山市昌宁县挂联帮扶点进行调研并走访慰问,对2020—2021年项目点进行现场督查,调研2022年申报项目推进情况。为挂钩联系的湾岗村1356户村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832消费扶贫平台采购6000元农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6.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总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2022年省计生协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制定印发工作要点、责任清单等。二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坚决完成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换届工作。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锻造坚强有力的党支部。召开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坚决抓好巡视“回头看”指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反馈、日常督导检查发现等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对相关部室及责任人组织开展函询谈话、纪律审查等工作,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持续开展“清廉计生协”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提出省计生协“清廉机关”建设5个方面工作内容,梳理出27项任务清单,下发干部职工助廉信,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建立“‘清廉计生协’学习教育平台”微信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持续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四是继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

7.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制定《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7条措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政治建设、业务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等3个方面全面对标,制定《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目标责任表,明确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目标,制定争创措施,区分责任分工,扎实推进落实,努力推动实现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和家庭服务部。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无所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64809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8096.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05437.34元,下降3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4562.66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增加,省计生协专项业务经费增加(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险覆盖人数较上年增长);其他收入减少502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与保险公司合作方式发生变化,捐赠款项不再拨入省计生协账户。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286420.67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223.13元,占总支出的53.25%;项目支出4341197.54元,占总支出的46.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52649.75元,下降1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4131.79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976781.54元,下降31.29%,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收到保险公司捐赠款,非财政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5223.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8788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7335.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完成其职责规定的相关任务,具体项目开支为省计生协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341197.54元,项目主要用于服务全省计生特殊家庭生产生活、促进云南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809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3%。与上年相比增加1114562.66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以及财政项目经费保障覆盖范围及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43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支出和缴纳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7560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0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00.00元,支出决算为7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00.00元,支出决算为7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9.00元,下降4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9.00元,下降47.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市)、县(区)计生单位工作人员来昆汇报工作及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工作人员来昆进行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335.63元,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6112.94元,增长1.35%,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省计生协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部门资产总额12437349.03元,其中,流动资产11228493.64元,固定资产原值1134845.78元(固定资产净值620401.01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14444.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73640.00元(无形资产净值35407.56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38232.44元),其他资产369.6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7162.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088.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6.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请单击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http://www.ynfpa.org.cn/uploadfile/2023/0831/20230831011755972.xlsx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请单击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http://www.ynfpa.org.cn/uploadfile/2023/0831/20230831011755805.xlsx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请单击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http://www.ynfpa.org.cn/uploadfile/2023/0831/2023083101175488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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